贾府的二小姐贾迎春和同为庶出却精明能幹的贾探春相反,老实无能,懦弱怕事,所以有「二木头」的浑名。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姊妹们,在处世为人上也衹知退让,任人欺侮,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。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,她不追究,别人要替她追回,她说「宁可没有了,又何必生事」;事情闹起来了,她不管,却拿一本《太上感应篇》自己去看。抄检大观园时,司棋被逐,贾迎春虽然感到「数年之情难捨」,掉了眼泪,但司棋求她去说情,她却「连一句话也没有」。如此怯懦的人,最後落得悲惨的结局,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,是有其必然性的。
在小说中,贾迎春的悲剧是其父贾赦一手造成的。贾迎春从小死了娘,她父亲贾赦和邢夫人对她毫不怜惜。按孙绍祖的说法,是贾赦欠了孙家五千银子,拿贾迎春抵了债。当初,虽有人劝阻这门亲事,但「大老爷执意不听」,谁也没有办法,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。作者一再用「中山狼」称呼孙绍祖,因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。「他一味好色,好赌酗酒,家中所有的媳妇,丫头将及淫遍。」这就是他「骄奢淫荡贪欢媾」的注脚。贾迎春劝两次,他就骂贾迎春是「酯汁老婆拧出来的」,「好不好,打一顿撵在下房裏睡去!」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。贾迎春这位公府千金从未经历过这種事情,回到家裏啼哭诉苦,尽管大家十分伤感,却也无可奈何,因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属于夫家的人了,王夫人也衹能说说「我的儿,这也是你的命」之类的既像安慰又像劝导的话。贾迎春衹提出一点可怜的要求:「还得在园裏旧房子裏住得三五天,死也甘心了。」幾天後,孙家来人接,她「衹得勉强忍情作辞」,回到「狼窟」裏去。曹雪芹写了八十回的《红楼梦》就在这个地方绝笔,使读者看不到作者怎样写贾迎春「一载赴黄粱」的惨状了。高鹗续写的「还孽债迎女返真元」的情节,虽然基本体现了原作者的意图,但嫌太草草了。
表面上,贾迎春是被「中山狼,无情兽」喫掉的,但其实,吞噬她的是整个封建宗法制度。在大观园的女儿国中,贾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。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,控诉了这種婚姻制度的罪恶,揭露了封建社会黑暗的现实。